上海销售一部: 联系人:陈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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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使用高低温试验箱时,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,必须严格遵循以下操作事项:1.在操作当中,除非有绝对必要,请不要打开箱门,否则可能导致下列不良的后果。高温气流冲出箱外----------------十分危险箱门内侧仍然保持高温-----------------造成烫伤高温空气可能触发火灾报警,产生误动作 2.请注意本机必须安全接地,以免产生静电感应。3.避免于3分钟内关闭再开启冷冻机组。 4.如果箱内放置发热试品时,试品电源控制请使用外加电源,不要直接使用本机电源。放入高温试料作低温试验时应注意:开启箱门的时间要尽可能的短。 5.电路断路器、超温保护器,提供本机测试品以及操作者的安全保护,故请定期检查。 6.绝对禁止试验爆炸性,可燃性及高腐蚀性物质。 7.照明灯除必要时打开外,其余时间应关闭。 8.在做低温前,应将工作室擦干,60℃时烘干1小时。 9.做高温试验时,当温度超过55℃以上的情况下,切忌不可开启冷机。 10.在垂直于主导风向的任何截面上,试验负载截面面积之和应不大于该处工作截面的三分之一。 11.在使用高低温试验箱时请详细阅读说明书,方可操作。